培訓和考試方案
直銷員培訓考試方案
直銷員是幫助企業提供給消費者最終服務的關鍵橋梁,為了全面提升直銷員個人素質與職業素養,達到提供給廣大消費者更優質全面的服務,所有直銷員不管在什么時候成為公司的一員,都必須遵守公司的直銷員及正式直銷員的培訓制度。
一、培訓的定義及目的:
1.直銷員培訓是指吉美公司對本企業擬招募的直銷員進行的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直銷基礎知識及營銷知識等各種培訓活動。
2. 幫助直銷員正確理解政府有關法規的規定,防止非法欺詐,打擊破壞正常經濟發展的行為,保障社會秩序穩定。
3.保護直銷員及廣大消費者的合法利益,保障社會秩序穩定。
4. 通過直銷員培訓及考試,提高直銷員銷售技巧及服務意識,維護公司形象,樹立良好的口碑。
二、培訓內容及要求:
1. 直銷培訓內容將以《直銷管理條例》、《禁止傳銷條例》、《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法規中的相關內容、直銷員道德規范、直銷風險揭示以及營銷方面的知識為主。
2. 直銷風險提示以及直銷基礎知識、產品知識等方面的培訓。
3.直銷員道德規范和企業文化等方面的教育。
4.直銷培訓的地點只在本企業設有分支機構的地區組織直銷培訓。直銷培訓不得在政府、軍隊、學校、醫院的場所及居民社區、私人住宅內舉辦。
5. 培訓由分公司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培訓結束后,應對參加人員進行直銷考試,考試內容為上款所規定相關知識。
6.公司向考試成績合格并符合《直銷管理條例》規定條件的人員頒發由商務部規范式樣的公司制作的《直銷員證》(請參見直銷員證樣式)。任何人不得偽造、涂改、變造、出租、出借、轉讓、出賣《直銷員證》。直銷員向消費者推銷產品時,應佩帶《直銷員證》。
7.吉美公司在每月20日前將本公司上一個月取得《直銷員證》的人員名冊,通過直銷系統向商務部備案。
三、培訓和考試情況報備 :
1. 組織培訓的分公司于直銷培訓或考試活動7日前將培訓或考試計劃(包括培訓時間、具體地點、內容、人數及直銷培訓員、培訓資料和考試時間、地點、人數)向吉美總公司上報。
2. 吉美公司于每月20日前將上月舉辦的直銷培訓及考試情況通過直銷行業系統網站報備報商務部備案。
四、培訓檔案管理:
1. 組織培訓的分公司應對每期直銷培訓講授內容進行錄音,完整保存參加培訓的人員名單、直銷員考試試卷。
2. 錄音資料、直銷員考試試卷應妥善保管,至少保存3 年。
3. 吉美總公司將不定期對分公司直銷培訓檔案進行抽查。
五、本管理辦法解釋權、修訂權歸湖南吉美生物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如有涉及重大事項變更的,應在報商務部批準后進行變更。
六、本管理辦法自湖南吉美生物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獲準直銷經營許可后實行。